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张欢)5月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副主任王俊臣、王相仁、陈洪波、王永威、张矛,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王俊臣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贾永清,市监察委员会、市法检“两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系统“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和《条例》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组关于赴四川、浙赣和云南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举行了就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表决通过了许可对个别市七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